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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最近通過教育基本法修正法案, 明文規定學生不應再受任何的體罰,造成身心的侵害,若學生遭受到不當或違法的侵害時,教師將被記過。雖然我對體罰, 沒有那麼深惡痛絕, 小時候讀書, 誰沒有被打過, 但是, 若是遇到情緒失控的老師, 不是基於導正學生出發點的體罰, 的確會造成學生身心的傷害, 況且, 站在執法單位的立場, 很難判斷老師體罰學生真得是出於正面的動機, 還是個人情緒的發洩, 所以, 我贊成這個修正案。

這讓我想起, 唸民德國中時, 國三時的導師-徐嘉雄先生, 我想把他的名字寫出來, 希望有一天他會看到這一篇, 讓他知道這件事一直在我心裏二十幾年。

當時要考高中聯考, 功課壓力重, 升學班都會被要求假日來學校自修; 我的這位導師, 就會利用自修時, 經常不預警的躲在教室窗外, 偷看我們有沒有在看書, 當他發現學生有"不軌"的行為時, 就會像發現獵物般的猛獸, 立刻出現並撲向前, 出手處罰違規的同學。有一次自修時, 坐在我左後方的同學, 他叫石東超, 現在是台中地檢署檢察官, 對著我講話, 我不敢回應他, 只有回過頭對他微笑, 並搖頭示意現在不能講話, 誰知道, 導師就躲在教室後面窗戶旁, 一見我回頭, 就認定我有講話犯意, 立刻衝進教室, 把我叫到後面, 沒有讓我有解釋機會, 把我眼鏡拿下, 當時讓我覺得是要被行刑, 然後開始左右開攻式地打我耳光, 我不知道被打了幾下, 連續的攻勢, 讓我倒退好幾步, 回到家裏, 我媽媽問我為什麼臉這麼紅, 我不敢說實話, 隨便找個理由搪塞, 但是, 很難過, 心裏想老師為什麼不聽我解釋, 我也不是一個行為偏差的壞學生, 平常功課也都是在前五名, 難道他是看我不順眼? 這個疑問一直存在心底, 至今二十幾年了, 我一直在問為什麼?

我的這位導師, 學生給他取了一個外號叫"巴豬"。據說是有一次月考, 是由他出題, 他到每間教室去說明有疑問的題目,  他一開口就用英語講: "Everybody listen to me ....", 學生都覺得很好玩, 第一次有老師來說明題目全程使用英語, 就給他取外號叫"巴豬", 與body同音。

又有一次, 佈告欄不知被誰寫了一大串罵他的話, 他竟然叫每個同學一一在黑板寫下那一串話, 想要對出筆跡, 找出兇手, 最後, 還是沒有結果。

我們那時候的體罰, 多半是為了課業, 考不到老師滿意得分數, 就準備挨打。有的老師, 是打手心, 我們無法事先防備, 頂多先擦一點萬金油, 等一下被打的時候, 手心會涼涼的, 似乎比較不會痛; 有的老師習慣打屁股, 那我們就會先準備幾塊抹布, 摺成厚厚的墊在褲子裏, 形成金鐘罩, 被打時就比較不痛; 後來, 老師發現有蹊蹺後, 就會往大腿打, 結果是更痛, 且會出現一道鞭痕, 回家更難對爸媽交待。

現在回想起來, 既好玩又心酸, 要是能遇到一位真正有愛心的老師, 就算是用體罰方式, 我都認為那只是一種矯正學生的手段, 而非目的; 但是, 若碰到情緒性的處罰, 就算僅是口頭的告誡, 不僅很難達到效果, 且會把這筆帳記一輩子。

 

 

 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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